2010/11/3 看到一則新聞,跟大家分享一下。原連結請點我。
文中這個讓記者詳實記錄店家看傻了眼、讓消費者吃驚的原始品牌,
是來自美國舊金山的Cavallini & Co.,也是個人的愛牌之一。
記者提到:「原創性已經不是重點」
讓人很想請問T台,什麼才叫做重點?
好一個獨家!可惜無法讓人點頭稱許。
據報導,左邊那本395元的來自知名書店,右邊那本49元的來自文具商場,
很神奇的是,在Cavallini的專區也可以清楚看見這兩個封面皆羅列其上。
很可惜沒能看到封底才有明顯差別的比較照片,
不過我大膽推測封面是一樣的,既然封面一樣,通路不同、製造商不同、售價不同,
那這個商業行為,是不是可以解讀為俗稱的盜版、仿冒、剽竊跟山寨呢?
「製造商眼光一致,選擇相同的巴黎鐵塔,卻有2種消費水準。」
既然是盜版、仿冒、剽竊跟山寨,當然就都要用巴黎鐵塔囉,難道要換成靈骨塔嗎?
設計完全一模一樣的東西,可以用眼光一致來形容嗎?何來的眼光?
請問TVBS,這是在提醒消費者要認明價格購買這個49元的盜版品嗎?
反正貴台認為原創已經不是重點了嘛!
一邊冷眼嗤鼻看這個新聞的時候,頁面左邊側欄出現一排類別選單,
首行洋洋灑灑宛若明鏡高懸著TVBS新聞自律規範,點進去看,淨是一些剛正不阿的官話。
2.不得偽造做假,不得誤導觀眾。
5.不因個人觀點或利益影響公正。
9.尊重智慧財產權。
我狠狠的笑了。
以上幾誡,偉哉T台,做到了嗎?
真慶幸Cavallini公司的人應該不會看到,不然真是丟臉丟到國外去了。
是說這位記者一定不怕碰到新聞稿荒的時候,夜市走一圈肯定靈感滿點,
比如說:
好康報你知:店面要價千元的洞洞鞋,夜市百元有找!
別當冤大頭:省吃儉用存錢買正版,你,落伍了嗎?
消費智慧王:類似商品,價差八倍,聰明的你該如何選購?
另,該記者在處理本篇報導的最高明之處,就是沒有放上自己的名字,
我隨手點了其它三則新聞都有記者名字,那麼剛好這篇就沒有,
反正開頭都闡明了是民眾發現的嘛,誰寫的可能就沒那麼重要了是吧,
反正連原創都不是重點了嘛。
認識美好Cavallini的推薦連結:
Cavallini & Co. 官網
Cavallini Facebook
誠品風格文具館>>第一次遇見Cavallini
誠品台大店>>Cavallini & Co.包裝紙-精緻彩繪,美的像在夢裡一樣

爛記者,社會之亂源也。
少女時代經紀人都要告命理節目了 :p 可以轉寄給 Cavallini & Co. 不過這種話題應該不會有終止的一天...
國醜何須發揚呢(菸)
建議MAIL給TVBS 因為他們反而幫盜版的49元做了宣傳 右邊49元那本在Cavallini中 http://www.cavallini.com/products.html 有此本,只是盜版的把2011弄掉,但封面細節是一樣的
好。
http://tw.truveo.com/%E3%80%88%E7%8D%A8%E5%AE%B6%E3%80%89%E3%80%8C%E9%83%BD%E6%84%9B%E5%B7%B4%E9%BB%8E%E9%90%B5%E5%A1%94%E3%80%8D/id/4037652919 有人把新聞錄下來了
感謝連結! 是說看了好生氣啊媽咧!!!
少見妳的批判文(職業病發作ㄇ?)
讓人火大的新聞,讓人恥辱的複製 支持原創,挺原創!!! 台灣這麼多優秀人才不能因劣幣逐良幣
小鳥茵可有朋友有PTT和mobile01帳號 可以轉載篇轉載到討論區? 這些內容實在太需要被更多人看到!!!
謝謝你! 蛤我都沒有內(攤手)
忍不住浮上來回應。這是第一次看到新聞媒體為仿冒品做宣傳ㄟ!太了不起了!了不起的T台記者,居然想到可以這樣報新聞,還知道要隱姓埋名;了不起的T台新聞組組長,居然會同意用前所未有的角度切入,為仿冒品做宣傳;最最了不起的是,原來「仿冒」這個名詞的解釋是「製造商眼光一致」,真是太有創意了。
可見T台話術有多厲害就好。
不知道T台記者是否認識"原創"二字 倒是不驚訝該台會播出"這種"新聞誠如小鳥茵妹妹所言"這位記者一定不怕碰到新聞稿荒的時候,夜市走一圈肯定靈感滿點" 該台的自律規範應該只是掛出來給新聞局官員看的啦~~
雖然我現在看新聞時偶爾會刻意跳過T台, 不過我想這大概也只是剛好,剛好他們取巧,剛好被我們看到, 絕對不是單一個案吧(SAD)。
唉~所以說台灣要怎麼自創品牌哩~ 很辛苦的啦~~
這個記者的切入點也太妙了吧 真荒唐
為這篇文按一個讚。 記者和主播好像都習慣說話足秒數而不打草稿 或者這個想法是他自以為原創性...
這跟我昨天發現的東西有異曲同工之妙 http://tw.page.bid.yahoo.com/tw/auction/c55208215?u=bigtrummax 這個號稱"全真皮革製包第一品牌"的品牌出了一個跟Balenciaga幾乎一模一樣的包包,讓我立馬退出這個包包的FB粉絲團,還有一股衝動想寫信給Balenciaga告訴他們有這件事!!但是,我發在我的噗浪跟FB上都沒人回應,我是不是想太多了?QQ(我還想說如果我真的發給Balenciaga,然後引發國際事件,我會不會被鄉民揪出來說太不愛台灣了)(顯然真的想太多了......)
記者是找不到焦點嗎=口= 想講原創就好好講 ...不能好好講就不要褻瀆神聖的原創阿!! 新聞記者真的很希望每個人都買地攤貨買假貨就好了... 重點放在同樣是大陸製造為什麼會有價差 找出出差別原因不是比較好嗎... 不然我為什麼要看關於本子的新聞阿...
謝謝分享的資訊阿 不然都不知道呢
請問一下,為何你能引導讀者到這種田地呢? 我剛剛看了報導和你的評論,發現兩個問題存在。 1.所謂你拉出來的原創性已經不是重點此句,聽起來的確大錯特錯,但是中文文意是要看整段意義,不能斷章取義,上頭說"已經"不是重點,就是以消費者"當時"的想法,消費者並不是設計師,他看到兩個商品只有價差創意卻是相同,對他而言當然構成"原創性已經不是重點",請不要再誤導你的讀者。 2.你為何又能將49元的商品誤導成盜版呢?本文哪裡跟你說價高者為正版,價低者物美價廉呢??也許你會說,以成本觀念來說,正版一定比較貴,但是老實告訴你,少量生產的精緻產品而言,正版會比較貴沒錯,但是經過大量生產的低階產品,正版不一定比較貴喔,你不懂商人的心裡,自以為是的做出正版比較貴的結論,誤導成T台在推廣盜版的結論,非常不可取,你知道在商界有很多"不肖"商人是仿冒他人商品在高價出售的嗎?然後很奇怪的有一群人會去特地買高價品... 我想你不太了商人模式和心裡,不過這不是重點,重點是,不要這麼誤導你的讀者,你會害到雙方。
"據報導,左邊那本395元的來自知名書店,右邊那本49元的來自文具商場, 很神奇的是,【在Cavallini的專區也可以清楚看見這兩個封面皆羅列其上。】" 這,就是盜版的證明。如有疑慮請到官網端詳。 強烈認為,應該把此篇寄到T台,讓該記者看看,他寫出了多丟人的報導。
紙質差很多吧...